一、医院简介
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始建于1951年1月,是一所具有光荣革命历史和优良传统的公立优抚医院。隶属于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医院环境优美,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是中原地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主要为全省残疾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和供养服务。总占地面积156亩,总建筑面积47040平方米,现有床位800张,职工500余人,其中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38人。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非编制岗位,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20名,要求如下:
1.护理岗位招聘18人:护理专业,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男护士12人,女护士6人,具有护士资格证。
2.药学岗位招聘2人:药学专业,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资格
(一)求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其它要求:
1.学历要求。求职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它资格条件。
2.专业要求。求职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启示在医院网站、公众号、院内钉钉信息平台、公告栏进行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9:00—11月23日17:00。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减少人员流动,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将报名表、应聘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人事教育科邮箱(rkyyrsk@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层次+报考岗位”。
经查验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由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电话告知资格审核结果。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在考试时间公告(时间确定后在医院官网公告)后自行在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官网(http://www.fenirati.com)下载打印《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2021年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安排一天时间内在医院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在院内进行。
3.面试。笔试结束后,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及时向报名人员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若出现不合格者,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递补,只递补一次。未按规定 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官网(http://www.fenirati.com)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入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入职,且不违反国家、省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按照编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办理有关手续。
(七)薪酬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八)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中未聘用人员信息将录入医院储备人才库。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同时提供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通过手机展示)进入考点。请广大考生做好考前准备及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六、纪律与监督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由医院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22:00)。确定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事教育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医院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79-63769899、63787803(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
0379-63769950(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纪检监察室)